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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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理工学院关于调整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公价规2022〕6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征求校内外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2023年5月26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调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

1.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为:

函授:文科、理科每年1500元/生

2.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从2024级新生开始执行,2024级之前的学生执行原收费标准直至毕业。

 

 

燕京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