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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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2023级成人高等教育沈士霞等226名学生不予毕业的处理决定
我校2023级成人高等教育沈士霞等226名学生(名单附后),因为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或学信网缺少学历照片等情况,根据《燕京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决定给予不予毕业的处理决定,现予以公示。
为保障学生切身利益,2025年6月7日前,请学业未达到要求的务必参加补考、学信网缺少学历照片的务必在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网采集完毕学历照片。逾期仍未满足毕业要求的,将视作自动放弃毕业资格。
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燕京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6月7日
公示期满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316-3092030
附件:名单.xlsx
燕京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29日